当事人找我要咨询录音,给还是不给?丨心理咨询录音录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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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必备锦囊第 8 篇分享
2019年8月,CCTV-2财经频道专题报道了心理咨询行业乱象,一时关于心理咨询的种种“内幕”开始传的沸沸扬扬,由于部分咨询师严重违反咨询伦理的恶劣行为,心理咨询行业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不难发现,在这个事件中,咨询师出现了多项严重违反伦理的行为。
包括:损害当事人利益、违反知情同意、侵犯当事人隐私权、破坏咨询的保密性等等。
从心理咨询中录音/录像规范的角度来看,咨询师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录音,并将录音作为威胁当事人的工具,是典型的违反咨询伦理的行为。
那么,心理咨询该不该录音/录像?
对于咨询师,尤其是新手咨询师而言,每一次的咨询会谈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通过对会谈过程的回顾和反思,有助于咨询师更快的提高心理咨询基本技术运用的熟练度,提升咨询能力。
但是,心理咨询工作的私密性决定了对心理咨询记录材料的保密工作有极高要求,录音录像这种直接记录更需格外谨慎。
因此,如何正确地创建、使用、保存、传递和处理心理咨询中的录音/录像?
✔ 当事人不同意录音/录像,但咨询师确实需要录该怎么办?
✔ 当事人要求持有录音/录像该怎么办?
✔ 咨询室中摄像机的机位该怎么摆?
……
接着看下去,这里都有答案。
01
录音/录像的基本原则
❶ 当事人利益优先原则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是使寻求专业服务者从其专业服务中获益,应当以寻求专业服务者的利益为先。
会谈录音/录像中涉及与当事人的保密协议,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和自主决定权。
当使用录音/录像可能会阻碍当事人在咨询过程中的表达,或对当事人利益造成潜在危害时,应以当事人利益优先,考虑停用或使用替代录音/录像的过程记录方案。
❷ 最低限度披露原则
即便已经获得当事人的录音/录像许可,并告知当事人使用场合,咨询师在专业场合中使用录音/录像时,仍然应隐去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将可识别、可推测出当事人身份的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只保留必要的咨询内容部分进行工作与讨论,并在使用后尽快删除以降低泄露可能性。
❸ 录音/录像价值最大化原则
若获得了当事人的同意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咨询师务必最大程度发挥录音/录像的价值,尽可能多的从中获得督导反馈以及反思。
努力提高自身胜任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促进当事人成长。
02
关于录音/录像
常见的5种情况与操作规范
❶ 录音/录像文件的创建
➣ 在录音/录像前,必须获得当事人的知情同意,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咨询师需要在获得当事人同意后才能打开录音/录像。未经允许私自录音/录像不仅违反咨询伦理,还会破坏咨询关系。
根据《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2.5规定:只有在得到寻求专业服务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心理师才能对心理咨询或治疗过程录音、录像或进行教学演示。
在征求当事人同意时,不仅仅是询问当事人可否录音/录像,还需向当事人说明录音/录像的用途、使用范围、保存和销毁方案,并告知当事人如果他谈到某些事情时希望暂停录音/录像,可以随时提出。
➣ 在录音/录像时尽量使用录音笔/摄像机,而不是手机等通讯工具。
尽可能使用非联网的录音录像设备。
如果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录音/录像后,录音/录像文件将保存在通讯工具里,一旦发生通讯工具丢失、被他人获取或者被植入病毒等情况,可能会造成录音/录像文件泄露的风险。
➣ 网络咨询时使用录屏软件进行录像,需提前调试好音量和画面。
使用非原生视频录制软件时,请务必确保提前调试好设备,以免出现在咨询过程中无法录制或录制质量差等情况,影响录制效果。
录屏结束后生成的视频应妥善保管,切忌放在显眼的位置,比如电脑桌面。
➣ 使用摄像机进行录像时应考虑机器的大小和摆放的位置。
目前在心理咨询中使用较多的摄像机有吸顶式的半球摄像头和搭配三脚架的一般摄像机。
一般来说,摄像机的存在感越低越不容易对咨询过程产生干扰。
因此,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选择吸顶式的半球摄像头,或将摄像机放在当事人的侧后方,避免拍到当事人的正脸,同时可以拍摄咨询师全部的言语及非言语行为。
咨询师也可以与当事人就此事进行讨论。
➣ 建议咨询师在会谈进行到3-4次时,与当事人就录音/录像问题进行讨论。
如果当事人在多次咨询中反复提及录音/录像问题,则咨询师应该了解当事人对录音/录像的态度,以及对录音/录像有何未提出的疑问/疑虑等,并就此进行讨论。
❷ 录音/录像文件的使用
➣ 录音/录像文件仅在专业活动(如督导、教学)中播放使用。
在播放时,请务必确保现场没有人翻录会谈的音视频。严禁在公开的或非专业活动场合使用咨询录音/录像。
➢ 在团体督导中播放录音/录像,需要尽可能隐去可识别当事人身份的信息。
例如:团体督导需要使用录音片段,确保编辑视频声音,屏蔽掉中包含当事人可识别的身份信息的对话,咨询师也可以更换录音片段。
➣ 若团体督导设有督导小组群,切勿将录音/录像文件直接发送到群内。
仅咨询师本人及督导师能够获取咨询录音/录像,在团体督导中由咨询师或督导师播放,团体督导成员不得持有他人咨询录音/录像。
❸ 录音/录像文件的保存
➣ 需保存在个人电脑里,并将文件或文件夹进行加密。
不能保存在公共电脑里和必须加密都是出于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考虑,以防他人获取,造成当事人信息泄露。
➣ 切勿保存在手机或U盘等移动设备中。
手机、U盘等移动设备被他人借用和遗失的风险较大,当其他人获取后播放了咨询录音/录像,可能会造成录音/录像文件泄露的风险。
➣ 切勿保存在云端或网盘等联网平台上。
上传到云端或网盘上的文件,在技术上后台能够查看用户的存储内容,其私密性及安全性不高。
❹ 录音/录像文件的传递
➣ 切勿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发送录音/录像文件。
一方面直接通过聊天软件对话框发送文件安全性不高,另一方面聊天软件发送的文件会保存在手机上,并有可能自动备份。
➣ 向督导师发送录音/录像文件时,应选择U盘拷贝或邮件加密的方式传送。
通过不联网的渠道进行传递,其安全性更加有保障;
但U盘拷贝存在空间上的限制,因此可通过邮件加密方式传递,以最大程度避免文件内容泄露。
❺ 录音/录像文件的处理
➣ 将录音笔/摄像机中的录音/录像文件发送到电脑后,请及时删除录音笔/摄像机中的源文件;
➣ 将录音/录像文件以U盘拷贝方式传递给督导师后,请及时删除U盘内的录音/录像文件;
➣ 将录音/录像文件以加密邮件方式发送给督导师后,请及时删除邮箱文件中转站中留存的录音/录像文件;
➣ 若咨询师在与当事人签订的知情同意书中对录音/录像的销毁时间进行了约定,应按照协议要求进行销毁。
03
关于录音/录像
咨询师可能遇到的困境与处理办法
❶ 当事人要求持有录音/录像,怎么办?
一般来说,出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不建议当事人持有咨询录音/录像。
若当事人坚持要求持有咨询录音/录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当事人讨论:
➣ 询问当事人希望获取录音/录像的原因;
➣ 与当事人讨论持有录音/录像是否有助于帮助当事人;
➣ 若当事人希望在咨询之后复听/复看录音/录像以回顾和反思咨询过程,咨询师需要注意,当事人往往并不清楚应该“听/看什么”。
因此,咨询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在听/看录音/录像时,关注特定的有助于当事人改变的信息。
有帮助的信息可能包括:
✔ 在咨询中是否准确的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与情感;
✔ 在咨询中的投入程度如何;
✔ 重新回顾咨询过程,有了哪些新的思考或感受;
✔ 对本次咨询的评价,包括:会谈的内容、会谈的过程、与咨询师的关系、咨询效果等;
✔ 对于接下来的咨询有哪些新的想法。
➣ 在下次咨询前了解当事人是否有在咨询外的时间使用了录音/录像,有什么新的感受或收获,可将建议当事人听/看录音/录像时关注的几个方面问题作为下次咨询的素材;
➣ 若当事人在咨询外的时间没有使用录音/录像,可与当事人讨论是否要求继续持有,若当事人不使用录音/录像但还是要求继续持有,可将此作为切入点与当事人进行讨论;
➣ 告知当事人使用录音/录像时的注意事项:
从保护隐私的角度考虑,不建议当事人在大庭广众下播放录音/录像、提醒当事人不要将录音/录像文件以任何形式发送或拷贝给其他人,以防信息泄露;
➣ 告知当事人保存录音/录像时的注意事项:
不要存放在移动设备上、不要上传至云端或网盘、不要存放在电脑上特别显眼的地方(如电脑桌面),应保存至电脑文件夹并加密,并在咨询关系结束后删除。
➣ 告知当事人,若因当事人个人原因导致录音/录像文件泄露,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相关责任须由当事人承担。
❷ 当事人不同意录音/录像,怎么办?
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出于某些考虑不同意咨询师录音/录像。
但是,从咨询师的角度来讲,能够获取录音/录像对于咨询师,尤其是新手咨询师,对于保证服务质量和提升咨询技能非常必要;
另一方面从咨询的角度来看,引导当事人说出对录音/录像的担忧,也可成为咨询中的突破口。
因此,面对当事人拒绝录音/录像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或与当事人讨论:
➣ 与当事人讨论拒绝录音/录像的原因,有哪些担忧;
➣ 这些担忧有多少是咨询师可以通过改变录音/录像的方式来解决的?
➣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录像,是否同意改为录音?
若当事人仍不同意录音/录像,切勿强行录制或擅自偷录,可选择在咨询过程中进行简要记录以便咨询后回顾。
若新手咨询师一定需要录音/录像,但无法获得当事人的许可,可考虑转介当事人给其他更加资深的咨询师。
❸ 促进当事人同意录音/录像,咨询师可以怎么说?
以东方明见“学院π”项目学员为例:
我目前是一名正在学习“学院π”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硕士水平培训项目的新手咨询师,很感谢你愿意信任我为你提供帮助。
缘于我目前的新手咨询师身份,我希望对会谈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供我个人收听和学习。
但是在任何时候,只要你对此感觉到不舒服,我会立即关闭录制设备。
我可能会在我的督导中或在实习课堂上播放、讨论这份录音(或录像),目的在于提升我的咨询技能,以便能够为你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
另外,我可能还会将会谈的内容制作成一份书面记录,但是会去除其中任何可能识别出你个人身份的信息。
如果没有获得额外许可的话,在课程结束的时候,这些录制内容和所有的书面记录都将被销毁。
特别希望能够得到你的支持与同意。在心理咨询中,当事人向咨询师暴露心中最脆弱、最隐秘的部分,是为了获得帮助、得到疗愈,而一旦这个部分被击中,会成为当事人致命的伤口。
对咨询录音/录像的保护同样也是对当事人的保护,遵循录音/录像的操作规范不是对咨询师的额外要求,而是对咨询效果与当事人利益的保障。
➣ 参考文献
[美]艾伦·E·艾维,玛丽·布莱福德·艾维,卡洛斯·P·扎拉奎特(2018).心理咨询的技巧和策略:意向性会谈和咨询(第八版)(陆峥 何昊 石骏 赵娟 林玩凤 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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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必备第8篇锦囊
《当事人要录音/录像,咨询师怎么办?》
倪慕媛
华中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一个用心理学疗愈自己的人课程推荐
“学院π”项目介绍
湖北东方明见心理健康研究所于2018年正式推出“东方明见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硕士水平培训项目”,简称“学院π”。
项目充分发挥东方明见在心理咨询与治疗行业的专家资源优势,汲取国内外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最新成果,组织国内外最优秀的师资团队,采用课程学习、临床见习、咨询实践、案例督导、评估反馈、导师组制六位一体的专业化、系统性、连续性学院化人才培养模式,目标是培养一批植根于中华文化、遵守职业伦理、专业基础扎实、实务能力强,兼具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新生代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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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倪慕媛 美编|吕满 审核|杨微 编辑|张华